购买进口食品:认准卫生证书或入境检疫证明
我们日常购买到的进口食品是真正原装进口的吗?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提醒,目前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应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索要所购产品的卫生证书或证明,以确定是否是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如销售商无法提供证书,可以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投诉。
近日,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众参与》专题的“公众留言”栏目,有消费者咨询给孩子吃的奶粉是否真正的原装进口?还有消费者了解到自己购买的婴儿奶粉在前段时间出现过质量问题,询问现在是否能放心购买?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应当有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索要所购产品的卫生证书或证明,以确定是否是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如销售商无法提供证书,可以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投诉。
另外,查验进口食品的标签,也是辨别洋货是否从正规渠道进口的有效方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当符合该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注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特别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从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5月1日起,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规定,未经注册的境外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不得境内分装,对于进口奶粉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每月会将不合格进口食品信息在网上公布,消费者可以到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查询。据了解,质检总局每月公布的进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仅指所列批次食品、化妆品。表中所列批次食品、化妆品的问题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