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市场和社会组织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
——质检总局第53次局务会议侧记
4月8日,质检总局召开第53次局务会议,审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的修订草案及《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4部规章草案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强烈的信号——主动改革、便民高效、放管结合。正如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所说,要通过修改完善质检法律制度体系,把市场和社会组织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如何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如何用更便捷有效的监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如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这是质检总局和全国质检系统都在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本次4部规章的“三修一增”,就是一次经过充分酝酿和上下联动的破题之举。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将组织机构代码的年度验证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从“验证”到“报告”,从现场验证到电子报告,几字之差的背后,是质检系统为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做出的努力。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调整并适度放宽设备监理单位准入条件,既满足实际需要,又符合专业化特点。同时进一步下放权力,将设备监督单位乙级资格行政许可的受理、评审和核准工作下放到省级质监部门,并赋予各级质监部门相应的监管职责,强化事后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调整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主体资格的规定,删除了对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取消了委托加工备案的有关规定,并完善了目录制定程序,增加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环节,明确和规范了许可退出机制。这个办法的重大修改,体现了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程序合法的修订思路。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安全监管为目标,按照“风险分析、分类管理、科学把关、精细管理”的思路,建立了产品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注册登记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全过程监管体系等制度和措施。这部新的规章为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检疫准入程序,填补了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的空白。
支树平在4个草案原则通过后指出,此次对质检规章的“三修一增”,是质检部门主动改革、深入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便民高效、放管结合的原则,目的是要把市场和社会组织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他强调,今后质检系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一是要注重顶层设计,紧紧抓住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质检改革的重点项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改革与发展、市场与监管、微观和宏观的关系。二是要鼓励基层质检部门勇于探索,要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挖掘出来,将成熟的上升为法律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质检工作效能和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三是要扩大立法的参与度,要发挥好法律顾问和专家的作用,使社会各方意见能充分反映,凝聚共识。四是要加强立法沟通协调,争取各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质检法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