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提示:农产品出口企业须规避退货风险

2014-04-08 11:31:50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海萍
 

行业提示:农产品出口企业须规避退货风险

 

  近日,浙江绍兴某企业一批价值58.7万美元的中国绿茶经由宁波口岸退运入境,经调查,该产品存在部分霉变等问题。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今年1~2月宁波口岸的农产品退货已达20批、货值123万美元,而2013年全年高达131批、货值934万美元,退货产品主要包括水产品等动物产品、竹木草制品等植物产品、罐头等食品,以及化妆品类产品。

  检验检疫专家指出,出口农产品企业应提前注意防范如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质量问题退货。质量问题是导致出口农产品退货的主要原因,占退货总数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一。微生物、规格尺寸不符、生产工艺不良等是主要问题。例如去年两批中药材及1批水产品都是因为产品规格不符合客户要求而被退货。由于农产品的原料“取自自然”等特性,企业对无法二次加工的农产品一定要把握好尺寸规格等容易出现问题的质量指标,否则可能遭受比一般工业产品更为严重的损失。

  二是遭遇技术壁垒退货。目前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之一,技术壁垒的信息不对称或理解不一致常常会导致进出口双方发生贸易摩擦,甚至导致出口退货。例如去年有1批出口澳大利亚的原料鱼中发现了极个别其他种类鱼,进口国海关就以该种类鱼不能进口为理由将整批货物退回,企业损失巨大。技术壁垒导致的农产品退货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对出口农产品的整体影响日益增强,须引起企业足够重视。

  三是包装及运输原因退货。近年来因产品包装不当或运输原因导致的出口退货现象较多,许多企业因此承担诸多额外费用,甚至引起整批产品报废。分析包装和运输原因造成的农产品退货可以看出,多数是货物搬运及运输途中包装损坏破损引起产品受潮、外观改变、品质变化等。企业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考虑产品对包装及运输条件的要求,重视产品内外包装需求和质量,并在产品装箱时做好空箱检查,积极消除此类风险。

  四是其他贸易原因退货。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和国外经济危机等影响,货款纠纷、客户随意更改需求等贸易原因导致的出口农产品退货现象明显增多。由于收货人无力支付货款,去年甚至有多批出口食品未曾开封就被整柜退回,企业往往只能“被动”承担损失。在此提醒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尽可能采取信用证结汇付款方式,维护自身出口利益,同时尽量在签订合同时注明相关条款进行自我保护,避免“无条件退货”等类似不平等条款,以免企业遭受恶意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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