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鸣:消费者失信该原谅吗?
消费者和商家是一对“冤家”。凡是涉及失信,一般被声讨的总是后者。可是我们发现,消费者的失信行为开始多起来——尽管很多只是“轻失信”。这个春节,山东某旅游区的农家院生意很火。一对城里夫妇预订了房间,不料临时有事取消了行程。您倒是跟农家院主人说一声啊,可他们却把这事给“忘”了。那位诚实的主人辞掉别的游客,让房间白白空了一日。他烦恼地说,他们为什么不打个电话通知俺一声?有那么忙吗?
本来,电话约出租是件好事。根据郑州出租车调度管理中心数据显示,平均每天有141位乘客电话叫车,但仅有4位乘客能找到愿意接活儿的出租车。王女士早上8点开会,为避免打不到车耽误行程,她想到了预约服务,却得到答复“如果5分钟之后没有司机电联,您还得自己去拦车。”对于出租车预约难的原因,的哥刘师傅解释道,主要是乘客不守信用。
问起消费者失信的原因,他们回答说:一是真忙,忙得脚丫子朝天。二是主观认为对方不在乎,不过是小事一桩嘛。真的是小事一桩?我们知道,生活是由一个又一个连续不断的愿望组成,在这个愿望的“链条”上,任何人都缺不了他人直接或间接的帮助。于是,人际之间就出现了诚信。我们之所以信赖某个人,是因为这个人给我们带来了希望;而当希望破灭时,我们理所当然的会对这个人、这件事印象深刻。一位网友回忆说,有件事情,虽然过去了许多年,却仿佛烙印一般不能忘怀。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刚学会骑自行车,对街道上驶过的小轮自行车羡慕不已。一天,父亲答应说,如果能顺利升入初中,就给他买一辆小轮自行车。获得父亲承诺时的欢快心情,至今记忆犹新。然而,当孩子就读初中后,父亲并没有兑现诺言:或许是忘记了,或许只是搪塞。可是,那位父亲哪里知道,在升入初中前的多少个日日夜夜里,这个小伙子都在期盼着拥有“私车”的那天到来!这位年轻朋友说:至亲失信尚且如此,何况他人?可见做人做事,切勿失言失信。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如果人们发现破坏制度者不受到惩戒,甚至比遵守制度者获得更大的收益,那么社会秩序一定会趋于紊乱。在发达国家里,公民都建有“个人信用档案”。如果某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那么在申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将比“清白人”麻烦得多。有人甚至因为坐车逃票这样的“小事”而求职屡屡碰壁。目前,我国由于征信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对失信的惩罚显得“心慈手软”。正是由于这种“宽容”,失信者才有恃无恐,一而再再而三。不光无良商家欺骗消费者,少数顾客也常以“小事一桩”的态度动辄失信。有识之士指出:我国正处于由简单向高级信用发展的阶段,在加速“信用立法”、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同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尤其重要。凡是在市场上发生过信用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纳入征信系统的“全覆盖”,从而使科学的评价体系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风向标”,成为每个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行为指南。总而言之,如果没有道德约束的“腰带”,社会的“裤子”会脱落下来。
不信?报应很快来了——那位农家院的老板表示,他决定取消预约,约了也没用——客人谁先到房间就是谁的。而的哥刘师傅则说:上次接到约车电话,我跑了十几公里看看没人又回来了,下一次打电话我也不去。就这样,由于失信,消费者很快尝到了自己酿制的“酸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