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墨白炽灯禁售推迟实施
墨西哥能源部发布最新规定,宣布将最初要求在该国禁售白炽灯的禁令的生效日期从201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该禁令适用于40瓦或60瓦,能效低于17.44流明/瓦或14流明/瓦(使用修正光谱的灯泡为13.09流明/瓦或14流明/瓦)的灯泡。
该国从2011年12月31日起禁止销售通用型100瓦或以上白炽灯,和能效低于20.69流明/瓦(或使用修正光谱15.53流明/瓦)的灯泡。同样,75瓦或以上,能效低于19.81流明/瓦(使用修正光谱14.86流明/瓦的灯泡)的白炽灯从2012年12月31日起被禁。
近期的法规还将第二阶段(更为严格)白炽灯、卤素和自镇流CFLs的最低能效标准实施日期从2014年12月延期至2019年1月1日,第三阶段(愈加严格)这些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实施日期则从2015年12月延期至2020年1月1日。
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3年宁波地区出口至墨西哥的LED灯货值仅10万美元。而此项禁令的推迟,能向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时间过渡到紧凑型荧光灯(CFLs)和其他比CFLs更昂贵类型的照明。为此,检验检疫提醒:首先是要积极掌握市场动态,有选择性和针对性地开拓南美、中东和非洲等潜力可观的新兴市场;同时要持续做好产品的能效设计,切实符合进口国强制性法规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