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墨白炽灯禁售推迟实施

2014-02-20 14:54:2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王海萍
 

入墨白炽灯禁售推迟实施

 

  墨西哥能源部发布最新规定,宣布将最初要求在该国禁售白炽灯的禁令的生效日期从20131231日延期至20141231日。该禁令适用于40瓦或60瓦,能效低于17.44流明/瓦或14流明/(使用修正光谱的灯泡为13.09流明/瓦或14流明/)的灯泡。

  该国从20111231日起禁止销售通用型100瓦或以上白炽灯,和能效低于20.69流明/(或使用修正光谱15.53流明/)的灯泡。同样,75瓦或以上,能效低于19.81流明/(使用修正光谱14.86流明/瓦的灯泡)的白炽灯从20121231日起被禁。

  近期的法规还将第二阶段(更为严格)白炽灯、卤素和自镇流CFLs的最低能效标准实施日期从201412月延期至201911日,第三阶段(愈加严格)这些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实施日期则从201512月延期至202011日。

  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3年宁波地区出口至墨西哥的LED灯货值仅10万美元。而此项禁令的推迟,能向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时间过渡到紧凑型荧光灯(CFLs)和其他比CFLs更昂贵类型的照明。为此,检验检疫提醒:首先是要积极掌握市场动态,有选择性和针对性地开拓南美、中东和非洲等潜力可观的新兴市场;同时要持续做好产品的能效设计,切实符合进口国强制性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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