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能源车准入细则出台
提供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质保
北京经信委网站上周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北京经信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质监局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须取得强制认证
强制认证是此次出台的《细则》里对新能源车的要求。按照《细则》,新能源小客车产品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纳入到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满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的相关要求。汽车产品相关电池、发动机等单元均符合相应的国家以及本市的标准。
另外,《细则》还提出,在京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明示续驶里程、最高车速、30分钟最高车速(0~50)km/h加速性能、(50~80)km/h加速性能、能量消耗率、动力蓄电池包容量等参数指标和产品质量担保承诺,并满足在本市运行所需的产品安全性能要求。
维修服务有具体要求
完善的售后服务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放在首位的考虑。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来说还属新鲜事物,购买时肯定会考虑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否得到及时解决。根据《细则》要求,在京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履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中,非在京注册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还需在本市辖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细则》还对维修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细则》,各品牌汽车要在本市设有5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新能源小客车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在合理的服务区域;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心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快速充电为主,并承诺对社会开放。同时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示范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在30分钟内迅速反应,启动处置预案,及时进行解决。同时要求对新能源车具备远程监测能力:具有对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进行实时监测的设施和能力,企业数据保存时间须不少于3年,监测数据应实时发送至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
《细则》对车辆质保也提出了要求。厂家须提供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
建立企业和产品退出机制
《细则》同时对纳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评估,建立企业和产品的退出机制。
按照《细则》,新能源汽车产品如果已停产、实际产品与申报材料或目录不一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爆炸、起火、漏电等)、单一车型累计总销量500辆以下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累计发生两起非人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或单一车型累计总销量500辆(含)以上有超过1%(含)产品发生非人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等,将会退出《目录》。
纳入《目录》的生产企业如果单一年度在京新能源小客车销售量低于一定规模(2014年为500辆<含>,2015年起为1000辆<含>),下一年度退出《目录》。同时如果企业的上报材料或申请中存在虚假信息的、销售或售后服务不规范、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等,并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将取消其进入《目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