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我国基本建成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记者13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建成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但应急处置能力尚需提升;下一步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队伍和装备建设等,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能力。
据安全监管总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介绍,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方面,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有100%的省、94。9%的市、19。3%的县级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纳入统计的50家中央企业全部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在应急预案编制方面,全国250多万个企业(央企除外)编制预案总数达550余万个,117个央企编制预案45万多个。在应急管理培训方面,截至2013年底,已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25947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654597人、救援人员52894人。此外,全国已建成专职矿山救护队459支,救护队人员总数26817人;专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470支,救护队人员总数40071人。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近年来因救援不力导致事故扩大和伤亡增加的案例不少,要深刻吸取教训。去年发生的吉林八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和山东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就是典型案例。这反映了事故企业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意识淡薄,应急能力不足,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应急管理基础不牢、预案不实用、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在应急处置方面,安全监管总局还提出,要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严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追究,并依法严厉查处因违章指挥和工作不力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