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质检改革路”系列访谈:访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

2014-01-20 11:40:54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海萍
 

“探索质检改革路”系列访谈:访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

 

踏石留印善做善成

——访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编者按

  面对改革,您在想什么?实施改革,您要干什么?推进改革,您想怎么干?

  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支树平局长号召“探索质检改革路、实现质量强国梦”,梅克保副局长要求“以科学方法全面推进质检改革发展”。会议期间,本报约请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谈体会、讲思路、说打算、提措施,推动质检改革,促进质检发展。自117日起,本报开设了“探索质检改革路系列访谈”专栏,按采访时间刊发有关领导访谈。希望通过这个专栏,交流思想,开阔视野,促进思考,推动改革。

  曾记得,2013724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推进法检体制改革的指示后。730日,辽宁沈阳,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务实举行。“示范区”不仅让出口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更得到了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的充分肯定。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以建设示范区践行着法检体制改革之路;及时下发的《质检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 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更在第一时间提出了推进改革的18条措施;细分检验监管各方面工作,组成6个工作组,分赴50多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分支检验检疫局,边研究,边实践,群策群力破解难题,确保18条具体举措在基层生根。

  面临改革,检验监管工作砥砺前行,走得实、走得稳。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2014年,如何稳中求进,检验司司长王新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全面描述了检验监管工作的发展蓝图。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业务制度改革方案》,是检验监管工作深化改革的总纲领。”王新告诉记者,“在即将制定出的落实时间表及路线图中,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第三方检验机构使用与监管制度三项基本制度将被进一步完善;创新了法检目录动态调整、口岸查验、口岸放行、执法稽查、进出口质量评价和考核、检验监管区域化管理六项机制;强化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政府实验室支撑、检验监管电子化三个体系。”

  王新介绍,总局将不断完善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的风险管理制度。全面启动风险管理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分步推进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风险监测点的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立体式、多层次监测网络,全面掌握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将启动质量安全追溯调查管理程序的制定,规范追溯调查工作,开展调查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调查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风险管理对检验监管支撑依然不足的问题,王新表示,总局将在今年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方法和程序,组织制定风险信息发布规则,拓宽风险分析结果应用范围,推进风险信息发布和通报工作,完善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并将适时对各直属局风险管理及应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以示范区建设为主,形成多元共治质量工作格局,将被进一步完善。在出口政策方面,逐步取消批次管理制度,以风险监测代替批次管理;扩大区内企业法检商品免验;对区内援外物资和输非商品的检验,由企业自行实施。将扩大发展一、两批国家级示范区,带动培育更多的质量安全示范企业。

  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是检验司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强化并不是形式上更加严格,而是在监管成效上更加突出。”王新特别强调。一是要抓住重点,突出对涉及国计民生、高风险重点敏感进口商品的检验监管。二是要创新方式,在风险管理基础上探索实施分类监管,综合运用市场准入、口岸验证、合格保证、第三方检验等监管手段,优化检验监管和查验放行流程。三是要体现成效,提高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项目的不合格检出率,规范进口不合格商品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处置措施,综合运用通报、召回、追溯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后续管理措施,确保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

  “在出口商品监管方面,我们将把着力点放在‘事后监管’上。”王新介绍道。强化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建立以出口退运、国外通报、召回等为信息输入的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机制。综合运用“黑名单”、行政处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同时,严厉打击买卖、伪造检验检疫证书等违法活动,打击非法出口行为。

  目录外商品监督管理工作,是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当前法检目录大幅削减的情况下,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现。总局将加紧研究新形势下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机制,组织修订《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加大抽查力度,注重与国外通报召回、出口退运、对非专项、举报、媒体曝光等信息的结合,动态调整监管重心,减少执法盲区和漏洞;强化抽查结果的分析应用,注重把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到风险管理中,指导检验监管工作,正确引导消费;强化责任追溯,建立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分析评估机制,完善对外信息通报、不合格处置、企业黑名单等相关制度;同时加强部门协作,注重与国内流通领域的衔接,加强执法联动。

  按照“管检分离”的改革指导思想,检验司将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机构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工作检测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引入第三方服务和完善政府监管相结合,坚持资质认定和过程监管相结合。一是建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结果采信机制。二是完善第三方检验机构监管机制。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检验司用实实在在的措施和成效,诠释着检验检疫人在改革探索的道路上,大胆实践、努力创新、务求实效的信心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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