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多国电子防盗产品发起“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9日对中国、比利时和美国等多家企业生产的电子防盗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是声磁电子商品防盗系统及其同类组件,主要用于零售商店防止入店行窃。这项调查涉及中国宁波讯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比利时All-Tag公司和美国企业等。
声明说,瑞士泰科消防和安防公司及其美国关联公司去年12月11日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337调查”,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337调查”源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过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337调查”不仅监督国际贸易,也管控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因此执法对象不仅是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针对美国频频发起此类调查,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