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有望实现“大通关”

2014-01-10 14:25:37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王海萍
 

长三角地区有望实现“大通关”

 

  13日上午,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第六次联席会议在合肥举行,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检验检疫局签署《关于促进安徽食品农产品出口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区域今后在检验检疫方面可以实现“大通关”。

  根据备忘录,长三角地区口岸检验检疫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对来自安徽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实施快速查验,进一步提升相关货物的通关速度;长三角地区口岸检验检疫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对来自安徽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口岸查验只核对集装箱CIQ铅封,铅封完好无损的免予开箱查验;对非集装箱装运的安徽出口食品农产品,长三角地区口岸检验检疫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换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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