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将网购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
网上购物越来越成为老百姓的日常消费行为,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7日表示,今年要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
马建堂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说,电子商务、网上销售对传统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带来很大挑战。对于网上量大面广的没有相关证照的非正规卖家,要靠运用大数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采集数据。在住户调查的记账本上,单列出网购消费支出。同时,通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网上零售进行摸底。
国家统计局要求,全面客观反映网上零售的规模、结构、发展变化,以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背景下贸易经济统计方法。
“大数据正在成为政府统计数据来源的‘第二轨’。要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推进利用大数据。”马建堂提出,今年价格统计要提出利用互联网采集汽车、电脑、手机等商品价格的办法,提出应用超市、商场和网络等电子数据的办法;贸易经济统计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电子交易记录等网络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研究将网上零售更好计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途径。
2013年11月份,国家统计局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等11家国内电子商务、互联网、电信等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