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2部门开展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职能转变要求,近日,商务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商秩发〔2013〕446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
《方案》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针对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部署了6方面的任务:一是落实和完善跨地区经营企业汇总纳税政策;二是解决对外地产品或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问题;三是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单位或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问题;四是解决设置关卡,阻碍、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或本地产品运出的问题;五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六是集中清理一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规定。同时,《方案》提出,要在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审查制度、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长效机制。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和各项任务分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曝光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了解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