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门参与“打私联合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11月7日,记者从海关总署召开的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全国打私办组织开展的7月至12月“打私联合行动”中,国家质检总局配合海关总署等部门在重点领域、对重点商品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记者了解到,“打私联合行动”开展以来,质检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加强境外供货商/境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境外装运前检验、口岸到货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
在口岸到货检验检疫方面。7月至10月,质检总局直属的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环保、检疫项目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116批、重4.2万吨、货值1275万美元;查获以普通商品名义进口固体废物31批;对上述货物,质检部门全部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移交海关实施退运处理,并通报了当地环保部门。同期,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助海关等部门,对疑似固体废物的其他进口货物开展固体废物属性检验、鉴别178批,涉及货物重10万吨、货值5000万美元。切实维护了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在境外供货商/境内收货人监管方面。加强对获得注册登记的2800余家境外供货商、3400余家境内收货人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7月至10月,根据口岸到货检验检疫、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注销了1家境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对2家境外供货商实施了加严检验检疫的行政处罚措施,将撤销3家存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对货物实施有效环保质量控制的境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资格;并已撤销了12家、注销了28家境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资格。
在装运前检验管理方面。7月至10月,616批、重37.36万吨不符合中国环保控制标准的废物原料,被堵截在了境外发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