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规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9月26日,记者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官网获悉,《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
《规范》规定,木地板企业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5个等级,特级为最高等级。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等因素,并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指标要求。比如“质量管理”一项要求“有企业标准并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按标准生产,并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跟踪、改进制度”。
据了解,《规范》属于行业标准,由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将于今年11月份完成制定。《规范》的发布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可以在消费者选购木地板品牌时提供参考。
《规范》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反馈至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