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机关党委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013-09-27 09:04:15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符祝灵

国家认监委机关党委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

绩效考核

 

国家认监委机关党委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

绩效考核

针对各个环节进行分类考核

  日前,国家认监委直属机关党委正式印发《2013年认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绩效考核细则》(简称《考核细则》),对认监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及每项步骤制定评分标准,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扎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据了解,《考核细则》针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按照5个考核项目进行分类,分别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自选动作、活动总结5个考核项目,并对每个项目进行具体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如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规定评分标准是“认真进行思想发动,组织支部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大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召开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恳谈会),按时提交调研报告;广泛征求委内外意见,梳理意见并按时提交征求意见报告;落实“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六个一”要求,工作到位。对于成效经验突出的给予加分。

  《考核细则》按照结果公开、客观考评、结合奖惩的原则进行,通过绩效考核方法,探索出对认监委机关每个支部(党总支)和党员克服“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建设“人民质检”和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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