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宣传周专家共话电梯安全

2013-09-12 10:19:26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符祝灵

电梯安全宣传周专家共话电梯安全

 

电梯维修难在哪里

——电梯安全宣传周专家共话电梯安全

  近年来,我国在用电梯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已有245万台,预计到2013年年底将会达到300万台。尽管我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万台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下降,但由于我国电梯使用频繁,大客流、满负荷、长周期运行的情况较为突出,而且随着老旧电梯的逐渐增多,电梯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电梯出现故障后,维修难主要集中在住宅电梯,而且无论老旧电梯还是新装不久的电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新装电梯和产权不明晰的电梯而言,维修难的主要原因还是责任不明确。

  据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张金生介绍,新装电梯经过了安装检验,理应不会出现故障,问题就出在装修阶段。“一些装修队伍,出于降低成本和省事儿、省力的考虑,比如,该装袋儿的装修垃圾、材料不装袋儿;为了自己使用方便,强制阻挡电梯门关闭;久等电梯不来时,踢、踹厅门等。这些都是造成电梯故障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结果等大家全都装修一新后,作为公共设备的电梯则残破不堪。”而当电梯需要维修时,业主以没有入住使用为由、开发商以电梯安装检验合格为由、物业公司以电梯是业主公共资产为由,都拒绝掏钱维修。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看来,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当前一些人对公共财产责任意识的淡漠。住宅电梯实际上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每位业主既是电梯产权所有人之一,又是电梯的主要使用者。“因此,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我认为首先应在法律层面上,对于电梯这样的公共设施用合同或业主公约之类的法律文书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在今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就明确了特种设备共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小区全体业主是住宅电梯的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条就是针对住宅小区的电梯这一归属问题,明确了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

  张金生也坦言,物业公司只是受小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管理机构,权力极其有限。所以,物业公司在依据合同和物业管理法规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主要还是要得到广大业主的支持,双方携手才能将电梯使用、管理好。

  而对于一些产权不清的小区以及存在弃管(没有物业)现象的小区,电梯该由谁来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表示,这些无人管理、维修和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隐患较多,事故发生概率较高。从安全监察角度,应该依法封停,但封停电梯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所以,质检部门只能向当地政府反映,希望协调解决。黄勇认为,这种市场失灵的状况,需要政府发挥社会服务的职能,由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协调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管理,在维修经费上给予补助。“有的村庄回迁房实际就是由村委会进行管理的。”

  近年来,老旧电梯大修改造难成为热点问题。难,一方面是因为资金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因为标准技术还有待完善。

  电梯大修改造的费用是根据电梯大修改造的项目、层站(楼层)、配置或者说工程量而定的,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电梯更新费用的决定因素很多,比如,建筑物的井道尺寸、设备的提升高度、额定载重量、功能的选择等等。“以我们管理的小区为例,对于20层20站的高楼电梯,平均需要费用在30万元左右。”张金生说。

  黄勇表示,住宅小区各业主所交的物业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即一般包括电梯的运行电费、日常维护保养费以及年检费用等。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电梯大修改造费用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因此,畅通这些经费使用渠道就成为关键。

  张金生坦言,由于存在部分业主不交或晚交物业费的情况,经费实际落实情况不是很理想,但物业公司一般先期予以垫付,问题不是十分突显,主要还是电梯大修改造的经费渠道目前还不是十分畅通。据了解,目前国家和各地现行的规定、要求不太统一,从全国来看,电梯大修改造经费支取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申请条件苛刻、程序流程复杂,能走到最后申请成功的小区是少之又少(如要求2/3业主签字同意等很困难)。“咱们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审计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4部门于2009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对于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简化了程序和要求。今年7月底,北京市住建委又印发了《关于<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明确了简化流程的每一步程序,希望以此能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对于老旧电梯的安全监管,宋继红表示,质检部门一方面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加强对住宅小区使用年限较长电梯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维保和检验检测;另一方面将通过开展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安全评估等工作,为在用电梯大修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在北京、上海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地方标准基础上,正在抓紧制定电梯部件报废的国家标准)。“另外,我们也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畅通电梯大修改造的经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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