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提示:乌克兰严控玩具N-亚硝胺类物质

2013-09-05 14:30:25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王海萍
 

行业提示:乌克兰严控玩具N-亚硝胺类物质

 

  720日,乌克兰发布的第515号内阁指令(Cabinet directive No.515)生效,即所谓的《玩具安全技术法规》的修订案,该修订案包括了一些最新的化学条款。乌克兰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技术法规部门副部长表示此举旨在减少国产以及进口玩具中的致敏性芳香物质。其中N-亚硝胺类物质(常在气球中含有)是乌克兰对玩具中限制的化学物质之一。

  N-亚硝胺类物质具有强致癌性,亚硝胺是最重要的化学致癌物之一,也是四大食品污染物之一。食物、化妆品、啤酒、香烟中都含有亚硝酸胺。在熏腊食品中,含有大量的亚硝胺类物质,某些消化系统肿瘤,如食管癌的发病率与膳食中摄入的亚硝胺数量相关。当熏腊食品与酒共同摄入时,亚硝胺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就会成倍增加。其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环境中,尤其是在食物中。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玩具出口国,玩具出口额占全球贸易额的70%。中国作为乌克兰进口玩具最大国之一,面对乌克兰政府如此严格的举措,国内企业应该严把玩具安全质量关,尤其是玩具化学物质安全关。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深入了解乌克兰的相关法规最新动态,及时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二是同时要把好产品质量验证关,必要时还可以寻求检验检疫部门或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帮助,验证产品质量,规避入关风险;三是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加强关键环节和风险控制点的监测,杜绝产品中含有毒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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