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还需提高药品标准和内在动力
目前,药品标准难题如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咽喉。而发达国家大多把药品标准化上升到战略高度,争相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主导者是政府部门,而企业不愿主动参与,仅是被动执行。
专家分析,企业缺少提高标准的经费投入和技术能力,仅满足于生产的药品符合标准。另外,政府缺乏提高药品标准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措施。企业主动提高标准后不仅不能获益,还有可能增加生产、检验及质量控制成本。
长此下去,企业必然会从标准提高的参与者变成旁观者,从对个性注册标准的主动提高变成对共性国家标准的被动执行。如果企业没有太多机会参与到有关药品标准研究的项目或课题中,药典委员会专业委员中来自企业的代表有限。
同时,企业提高标准会增加时间和资金成本,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市场也未体现优质优价的回馈,因此,企业提高标准的动力不足。此外,我国还存在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未建立起统一、动态、高效的药品标准信息平台。
这就会造成的后果便是:难以统计我国药品标准数量,标准总体底数不清;难以对现有药品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标准整体水平不明;难以查询最新标准,执行容易出错;由于未建立统一的药品标准数据词典,信息共享没有基础。
业内人士,希望国家能够建立相关的标准数据库,哪怕是付费查询,也会对企业很有帮助。据悉,FDA有着相对完善的已上市药品注册的数据库,而由于我国在这方面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药企有时难以查询到必要的药品注册标准建立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