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REACH法规(EC 1907/2006)附件XVII
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修订REACH法规(EC 1907/2006)附件XVII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U/118)。
该草案将磷化铟、磷酸三酯、叔丁基锂、氢化石脑油、高温煤焦油沥青、氟环唑、硝基苯、邻苯二甲酸二己酯、N-乙基-吡咯烷酮、砷化镓、十五代氟辛酸铵、全氟辛酸和硫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这些物质包括到法规(EC 1907/2006)附件XVII的28-30条中,以限制其作为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向公众提供的混合物中投放市场或使用。由于法规(EU 618/2012)和CLP法规第5次修订的预期采用,依照其属于作为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1A或1B的新分类,增加了“仅限于专业人员使用”的标签要求。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3年9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2014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