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政工办关于组织质检系统干部职工评选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的函

2013-07-03 14:27:30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郭飞伶
 

质检总局政工办关于组织质检系统干部职工评选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的函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典型人物·事迹征集展示暨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党组〔201338),经全国质检系统自下而上踊跃推荐,共推荐道德模范人选163人,其中:助人为乐模范人选34人,敬业奉献模范人选67人,孝老爱亲模范人选30人,见义勇为模范人选13人,诚实守信模范人选19人。

  按照评选工作程序,经评选小组认真评选、投票,并报总局党组批准,现公布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共55名,请各单位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投票评选。

  为保证投票评选工作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把握评选原则和标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典型人物·事迹征集展示暨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党组〔201338)精神,认真研读和切实把握《评选全国质检系统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和《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集体投票细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投票办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投票评选,把最优秀的人选选出来。

  二、学习典型事迹,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投票评选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典型人物的过程,作为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提高的过程,作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纳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对照先进典型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时代精神,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增强“坚持群众路线,建设人民质检”的自觉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员参与投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要让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在本单位“家喻户晓”。要精心组织好集体投票的每一个环节,按照评选细则和3个附件具体要求与详细说明,做好评选票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工作。各直属局、省级质监局和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要按照上报的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及时将集体投票的情况和结果发送总局政工办,并将所要求的盖有党组印章的原件寄到总局政工办。发送邮箱:wangwd@aqsiq.gov.cnliuys@aqsiq.gov.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机关党委,邮编:100088

  在投票过程中有需要咨询的,请联系总局政工办。联系人:王伟达,电话:010-82262092;刘永胜,电话:010-82262445

  附件:

  1、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名单

  2、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见总局官方网站(www.aqsiq.gov.cn)登载

  3、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集体投票细则

  国家质检总局政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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