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接受记者采访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支树平介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实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特种设备姓“特”,有着特定范畴,它包括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客运索道等,大多在高温高压高速下运行,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从建国以来,国家就一直对特种设备安全采取特殊的监管制度。
支树平强调,全国人大通过的这部法律,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体现了法制的进步,体现了特种设备监管的进步。《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实施再一次凸显了这样一个理念:特种设备安全必须靠法律监管、靠制度监管。
支树平表示,这一部法律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可追溯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可操作性非常强。保特种设备安全就是保民生。质检总局作为这部法律的执行部门之一,一定要以特别负责的精神,把这部法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更加严格公正执法、依法监管。我们希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相关企业加快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广大用户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监督,全社会一道齐抓共管,努力提高特种设备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