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谨防玩具枪“擦枪走火”
近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日常检验过程中发现一批不合格塑料玩具枪,共计22箱2200支,货值660美元。根据《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和《仿真枪认定标准》等相关法规,经现场感官检验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认定该批玩具枪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应将其归为仿真枪。目前,该批玩具枪因涉嫌违法被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制造或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玩具枪厂家及出口企业,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玩具标准要求生产、出口,不违规、不越线,切莫因小小玩具枪“擦枪走火”,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