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进出口食品安全磋商机制第二次会议在青岛举行
加强交流 推动合作
蒲长城出席
6月14日,中蒙进出口食品安全磋商机制第二次会议在青岛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与蒙古国工业与农业部副部长图旺出席会议,就加强中蒙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合作与交流以及蒙方关注的食品、农产品市场准入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广泛共识。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代理局长固尼巴扎尔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是根据2009年4月17日中蒙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蒙古国食品农业轻工业部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合作协议》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会上,中蒙双方同意继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在每年召开一次中蒙司局级技术会议的基础上,考虑拓展多层面的信息交流方式,例如双方职能部门定期进行信息通报等。
双方表示,为进一步扩大两国间食品、农产品贸易,将继续就食品、农产品贸易关于食品安全和动植物检疫要求的有关协议进行磋商,通过双边质检交流合作推动双方经贸关系上一个新台阶。
双方同意第三次副部长级会议于2015年在蒙古国举行。
会议结束后,蒲长城与固尼巴扎尔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关于向蒙古国出口种羊的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关于蒙古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就输华麦麸检验检疫要求的备忘录》三个合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