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视频会提出要求 强化法治理念 建设法治质检

2013-02-20 14:18:11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郭飞伶
 

2013年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视频会提出要求

强化法治理念 建设法治质检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培养法治思维,熟练运用法治方式,探索构建法制体系。218日在京召开的2013年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视频会提出了上述新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总检验师项玉章主持会议。

  蒲长城表示,回顾质检总局走过的12年,法制工作为促进质检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职能保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走好中国特色质检之路,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制度体系,需要法制工作发挥更大作用。法治质检的建设,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3年,全国质检系统将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讲大局、抓重点、促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质检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主要抓好5个方面工作:狠抓科学立法,完善质检法规体系;狠抓遵法守法,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狠抓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狠抓行政救济,妥善化解行政纠纷;狠抓队伍保障,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要求,全面建设法治质检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为坚定走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之路作出更大贡献。一要强化法治理念。全系统要把法治质检的意识放在第一位,把崇尚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内心,融入质检各项工作之中。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厉行法治,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依法行政。三要形成工作合力。系统内各部门、内设机构之间要同心协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对外严格依法行政,对内严格依法治检,做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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