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建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 梅建华
2013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为目标,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加快推进风险监控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机构监管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成效。
加快完善质量监督理论体系
科学理论是行动指南。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理论研究,积极推进理论体系建设。一要立足国情实际。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经济总体大而不强、产品质量问题仍比较突出等基本国情,深入思考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质量监督观,认真研究解决制约产品质量提升的突出矛盾。二要反映时代要求。深刻认识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产品质量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市场调节、政府监督和社会引导的内在关系,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创新质量监督理念,优化质量监督模式。三要借鉴国外经验。顺应经济全球化要求,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质量监督的有益经验。按照以上原则,大力开展理论研究,深入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深化对规律性的认识,加快构建质量监督理论体系。
加快完善质量监督制度体系
制度是质量监督工作的根本保障。一要加快立法步伐。在推动修订《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立法研究,不断完善与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权威、适应需要的质量监督法规体系。二要推进制度创新。改革完善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等基本制度,加强风险监测、机构监管制度化建设,加快创建工业生产项目质量准入评价制度,努力形成各项监管措施衔接配套、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保障质量监督制度体系运转有效。
加快完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
认真梳理产品质量监督各项职能以及工作流程、重要环节之间的关系,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努力增强质量监督工作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要完善准入许可。在加强生产许可管理的同时,开展工业生产项目质量准入评价试点工作,从项目建设和生产源头有效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二要深化分类监管。将分类监管作为质量监督的基本制度,全面落实到工业企业、检验机构、安检机构等监管工作中,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三要严格监督检查。改革完善监督抽查制度,丰富监督检查形式,加快形成以监督抽查为主要形式,日常巡查、整改复查、专项检查相互衔接的监督检查体系。四要强化风险监控。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实现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制度化、常态化。五要实施质量退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不具备质量保障能力的企业依法退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存在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产品依法收回。六要抓好质量提升。在做好面上监管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产品,联合各方,综合施治,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凸显质量监督成效。七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快构建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将政府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实现从政府一元监督向社会多元治理的转变。
加快完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积极推动解决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产品质量安全需求与质量监督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一要优化政策保障。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创建有利于质量监督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环境和经费保障机制。二要夯实技术保障。建立技术资源共享平台,加强质量监督技术研究,提升检验机构支撑能力,提高质量监督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三要强化队伍保障。着力打造认真履职、创新发展的质量监督干部队伍,培养建立敬业负责、行为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查队伍,加快建设技术精湛、严谨求实的检验机构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