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长城出席全国质检系统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会时提出 建设法治质检必须长期坚持

2012-12-17 14:38:10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郭飞伶
 

蒲长城出席全国质检系统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会时提出 建设法治质检必须长期坚持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西安出席全国质检系统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会时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大局,加快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质检工作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作出质检部门应有的贡献。

  蒲长城指出,法制工作始终是质检系统的基础工作,是质检系统的灵魂。全面建设法治质检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蒲长城强调,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是当前全面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的根本要求。

  首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对完善质检体制提出了新要求。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需要制度保障,其核心就是法治。质检部门要从服务国家的大局出发,敢于创新,在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质检体系,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公权。

  其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建设法治质检提出了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完善的法规体系对各类社会事务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十八大报告中对质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发挥质检系统的技术优势,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体系运行的系统性、有效性,推进科学管理。

  第三是服务科学发展对提高依法行政提出了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服务科学发展需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质检建设要从制度、从监管体系、从机制体制抓起,不断提高我们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更加有效发挥质检作用,完成十八大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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