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眼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现场会肯定眼镜产品分类监管经验监管有目标 消费有选择 企业有定位 提升有动力2012年眼镜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2012-11-23 14:26:21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郭飞伶
 

全国眼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现场会肯定眼镜产品分类监管经验监管有目标 消费有选择 企业有定位 提升有动力2012年眼镜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今后,消费者选择去哪家眼镜店验配眼镜变得更容易了——1122日,在福建福州召开的全国眼镜产品质量提升现场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首批14家验配眼镜企业分类监管AA类企业名单。名单上的这些企业,无论是在服务质量,还是商业信誉方面都值得相信。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眼镜行业发展迅速,年均增幅达17%。中国不仅成为世界眼镜的重要生产基地,而且也成为世界眼镜消费潜力最大的国家之一。但与此同时,我国眼镜产品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处于产业链低端,质量档次有待进一步提升。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实施了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依据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将生产企业分为AAABC4类,并分别采取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加严监管等4种不同监管方式。而福建省质监部门结合2010年对验配眼镜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的经验,选择具备独立验光、定配综合能力的单店,率先对验配眼镜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据了解,福建省对验配眼镜企业分类监管实施以质监主导、社会参与、总量控制、有进有出为原则,从企业状况评价、日常监管情况评价和投诉举报情况评价3个方面建立了等级评价标准,吸收消费者保护组织、眼镜行业协会和眼镜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价与监督,严格考核评价,帮扶企业提升。一方面,企业通过对标、达标,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大幅提升了验配质量和服务水平;质监部门通过开展现场检查、考核评价,全面摸清了底数,深入掌握了情况。特别是实施动态升降级管理机制,使企业家家有危机,户户想提升,大幅提升了监管效果。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公布的验配眼镜店的分类信息,可以准确了解企业分类等级,更加方便选择店家,有效地引导了消费。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对这一监管办法表示肯定,“福建省质监局的做法,对加强验配眼镜企业的监管作出了较好的解答”。他表示,福建在推进实施验配眼镜企业分类监管工作中,通过开展等级建标、分等定级,真正使监管有了目标,消费有了选择,企业有了定位,提升有了动力,给验配眼镜行业带来了可喜的变化,为分类监管和质量提升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他表示,眼镜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必须加强监管。他强调,各级质监部门要把眼镜产品质量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推进眼镜产品质量提升。在现场会上,福州鼓楼东方眼镜店负责人作了争创验配眼镜分类监管AA类企业的交流发言,并与其他眼镜分类监管AA类企业一同发出了质量诚信倡议书,倡导加强行业自律,加强验配眼镜质量提升,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当天,国家质检总局还公布了2012年全国眼镜产品联动抽查结果并专门召开了抽查质量分析会。根据本次抽查结果显示,太阳镜、眼镜架两类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0.9%91.5%,其中237家企业生产的351批次太阳镜产品中,合格319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90.9%;389家企业生产的551批次眼镜架产品中,合格504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91.5%。太阳镜产品涉及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光透射比、标识等项目不合格。眼镜架产品涉及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片间距离、方框法水平镜片尺寸、抗汗腐蚀等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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