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情况
9月28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海门首届质量节开幕式上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刘洪生发布了2012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2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2年8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第一批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2012年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典型案例情况、修订发布《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情况、质检总局部署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等7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2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月饼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7家企业生产的320种产品。抽查发现,有317种符合标准规定, 3种月饼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产品中有1种产品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含量超标,2种产品包装空隙率不达标。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二、2012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2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987.69万人次,同比上升5.79%。其中,发现传染病例107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6.54万人次,同比下降43.2%,其中,检出各类传染病706例。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8.75万人次,同比下降23.14%。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2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778种46654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10 种3530次,一般有害生物1668种43124次。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2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90批、化妆品4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5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乳制品类、糕点饼干类和酒类;不合格产品来自32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品质和污染物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发用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来自3个国家或地区,不合格原因为货证不符和包装不合格。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境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情况。2012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共计检验监管工业产品140.72万批次,同比增长4.31%。其中共计发现进口不合格0.78万批次,同比增长0.33%。
今年以来,共计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6万余批、250亿美元,检出不合格2800批,其中91%为进口检验不合格;共检出进口废物原料226批、5.4万吨;处置进口汽车缺陷38例、13.3万辆,其中召回32例、10.7万辆;检验进口棉花10363批、39亿美元,品质、重量不合格索赔挽回经济损失6312万美元;检验进口服装22173批、4998万件,实验室检测安全项目、成分含量不合格670批、24.4万件、批次不合格率9.1%,现场检验标签不合格3852批、批次不合格率为52.2%。
三、2012年8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2年8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11起,死亡10人,受伤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17起,死亡人数减少20人,受伤人数减少47人。事故原因主要是特种设备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足和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八大类特种设备中,锅炉事故2起,气瓶事故2起,电梯事故1起,起重机械事故3起,其他相关事故3起。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质检总局公布第一批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
近期,质检总局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公布了第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莒南县振华工艺包装厂、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温州市金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乐清市鑫众进出口有限公司、温州安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县宏锦来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县维塞尔纺织品有限公司、江门市灏燊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惠诚酒业有限公司、日照恒宝食品有限公司、江门波威音响器材有限公司。以上企业,违法违规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各相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五、2012年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典型案例情况
在今年截至到目前的执法打假工作中,全国质检部门重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违法行为“质检利剑行动”五个战役,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下面我公布2012年第四批执法打假典型案例。
一是深圳市场监管局查获特大假冒手机配件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手机作为“双打”的重点产品,持续加大打击与整治力度。2012年4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机关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红桂皇冠大厦负一楼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标称“APPLE”(苹果)字样的手机显示屏10万余片,货值高达3200万元。经权利人鉴定,涉案手机显示屏不符合企业执行标准,为次品,本应在工厂内销毁。但深圳中浦美达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相关产品的生产商(LG公司下属的南京和烟台生产加工企业)处低价购进此批配件,用于向苹果手机用户提供配件更换服务。深圳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查处“问题火腿”案。2012年5月,根据举报,浙江杭州市质监局余杭分局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对位于仓前镇高桥村某出租房内的肉制品加工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敌敌畏、亚硝酸钠、过氧化氢等非食用物质,查获成品、半成品肉制品20余吨,涉案产品货值30余万元。经检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目前,问题产品已进行无害化销毁,本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广东省广州市质监局查处二氧化硫熏制干黄花菜案。2012年7月,根据举报,广州市质监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原西岭小学的黄花菜制假窝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问题黄花菜原料(半成品)30吨和干制黄花菜成品1.7吨,经检验,干制黄花菜原料、成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分别超出标准规定的40倍和13倍,涉案产品货值约为35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名嫌疑人。
四是广东省佛山市质监局查处工业盐水加工酱油案。2012年5月下旬,根据举报,广东省佛山市质监局对涉嫌用工业盐水代替食用盐制酱油的广东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在酱油制作中,为降低成本,勾结4个不法工业盐水的经销商,用工业盐水配制的酱油半成品送到附近一些调味品企业,问题半成品酱油涉案产品货值达561万元。佛山市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刑事拘留了威极公司及工业盐水经销商等有关人员。
五是湖南省质监局查获无证生产人造板案。近日,根据举报,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森华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中密度纤维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违法生产人造板88860张,涉案货值金额213.1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六是福建省福州质监局查处无证生产油漆产品案。近日,根据举报,福州市闽侯县质监局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执法小组,在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捣毁一处无证生产油漆产品的黑窝点,现场查封20台违法生产设备,查获油漆原料185桶(件),不同规格空桶4634个,在成品库中查获不等规格和部分无标识油漆1763桶,涉案货值金额20.7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珠海市质监局查处伪造生产许可证生产木制密胺板案。2012年8月9日,珠海某板材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持木制密胺板单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到珠海市质监局咨询换证事宜,珠海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并未取得该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2012年8月10日、13日,珠海市质监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伪造(变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公司使用伪造证件生产销售木制密胺板406925片,涉案货值金额17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八是湖南益阳质监局资阳区分局查处生产销售劣质翻新轮胎案。 2012年5月13日,根据举报,益阳市质监局资阳区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两个翻新轮胎窝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翻新的轮胎产品未加施翻新标识。并经检验发现轮胎的强度、耐久性能等安全指标不合格。经调查,两窝点共生产销售劣质翻新轮胎21600余条,涉案货值金额1120余万元。目前,两窝点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是江西吉安质监局查处吉安市吉州区荣达机械厂生产销售以次充好汽车动力转向器案。2012年3月22日,根据举报,吉安市质监局依法对吉安市吉州区荣达机械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以废旧零部件加工产品冒充豫北及荆州两公司品牌产品。现场查获半成品1000余个,成品181个,涉案货值金额5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据公安机关反馈,陆续查获违法产品货值金额达2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六、修订发布《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保留了现行管理规定的合理部分,并依据近年来旅客携带物检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调整与完善,更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与2003年版本相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明确把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二是对携带入境的宠物依据狂犬病疫区和非疫区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增加了入境中转人员携带物的检疫监管内容。近期,有关主管部门将进一步组织新管理办法的宣贯执行,以便于境内外民众、旅游团体掌握和遵循,也利于口岸一线执法人员的实施。
七、质检总局部署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为保障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国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节日期间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国门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一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和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等问题;二要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特别是要加强对进口肉类、食用植物油、酒类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大宗、敏感食品检验检疫,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允许进口。三要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加强进口商品质量把关,严防重大疫情、有害核生化因子和有害生物及其产品传入。四要加强计量器具和商品量计量监管。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管,做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的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过度包装等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要设备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坚决封停,重大问题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站,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用特种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六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推进“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五个战役,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质检12365热线值守工作,畅通群众质量诉求渠道。七要加强应急保障。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联络畅通。要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发布这些内容。中秋、国庆两节即将到来,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质检总局,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对质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祝大家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合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