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世卫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单位、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名单公布

2012-09-27 15:06:25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郭飞伶

    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世卫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单位、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名单公布

  再接再厉发扬成绩 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新贡献

  刘平均宣读通知决定

 

  925日,在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代表国家质检总局现场公布了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名单(名单详见2),宣读了被确定为世界卫生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单位(名单详见2)通知,宣布了批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名单详见2)的决定,并要求创建城市、达标单位和示范园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刘平均指出,质量强市是质量强国的重要基础,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是推进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口岸能力建设是服务外贸发展的有效举措。今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了“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世界卫生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活动和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已有25个城市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61个海、陆、空口岸经国内外专家组考评,符合《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口岸核心能力要求,13个园区被批准命名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刘平均要求,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要认真组织好各项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使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努力成为全国城市中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典范。对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考核达标的口岸单位,刘平均鼓励他们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出入境卫生检疫防控水平,确保国门口岸安全,为促进国际贸易、国际旅游、国际合作交流等国际活动发挥重要作用。他同时希望被命名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园区要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落实质量责任,确保质量安全,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推动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