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视光产品 成品眼镜安全技术规范》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751
2023-08-2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眼视光产品成品眼镜
ICS:11.040.70 HS:7015,9003,9004
5.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视光产品 成品眼镜安全技术规范》
页数:16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文件规定了成品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成品眼镜。
7.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12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