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

2024-10-23 11:28:55 文章来源:   发布人: 王杏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
法》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根据《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6号)有关要求,现将《供港澳活猪饲养场应具备的条件》等有关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1-9)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局第3、4、5、6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动函[1999]500号)、《关于贯彻实施〈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动函[2000]697号) 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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