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禁用 PFHxS 及其盐类
台湾环境保护署(EPA)建议将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列为《有毒及关注化学物质管制法》(TCCSCA)附表 1 中的有毒化学物质,因为这些物质已于去年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美国环保局建议,除研究、实验和教育用途外,全面禁止使用这类物质。
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烷磺酸锂盐、全氟辛基磺酰氟和全氟辛酸(PFOA)的限量也将从 0.01% 修订为完全禁止。
强制执行后,相关企业将有至少 6 个月至 18 个月的时间来适应新要求。评论期将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结束。(来源: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