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对xx(国家或地区)xx 措施的特别贸易关注 一、背景情况:     1、关注措施:请列明所关注WTO 成员、关注措施名称和通报编号(如有),并注明是否为首次提出、注明措施类型: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及措施状态:草案/修订草案/已生效)。请列明措施负责机构、评议截止期、发布/生效/修订时间(或拟发布/生效/修订时间)等信息。     2、既往交流情况:是否曾提交评议意见、对方答复情况、已经开展的其他多双边交涉情况。 二、建议表态:     1、具体关注:所关注措施的内容或指标(请给出措施英文原文或原文链接,并指出具体条款),并就其违背WTO/TBT或SPS协定相关原则之处进行分析、评论:是否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等;结合对目标市场的贸易现状,分析措施可能对我相关产品出口己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2、结论与诉求:明确提出诉求,如:请对方就措施有关部分进行解释、澄清;修改具体指标或内容表述,以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提供或延长过渡期;协商开展合格评定互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