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小微权力“36条”推动乡村治理
浙江宁海县全国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试点通过验收
本报讯 (吴一波 王天柱 记者 曹吉根)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市首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宁海县全国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试点”以高分通过终期评估验收,考核结果为优秀。历经4年的试点完善,宁波市走出了一条用标准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并且打造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宁波样本”。
“标准实施,让农村干部用权变得更加规范,与群众间的矛盾少了、信任多了,基层社会治理韧性更足了。”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试点创建,宁海县“36条”标准实施率已达到90%以上,初步形成了县级督查、乡镇自查、村级监督“三级联动”机制。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村级事务办理效率得到大幅提高。统计数据显示,该县乡村基层民主治理满意度达95%,群众对规范约束村干部财务行为、消除“微腐败”效果的满意率达100%。
2018年10月,国家标准委批准宁波市宁海县将村级小微权力“36条”列为全国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试点。随即,宁海县成立了全国首个乡村治理标准化研究所和全国首个省级乡村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项目试点有序推进提供技术保障。
试点期间,宁海县紧扣试点建设目标,根据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特点以及基层社会治理需求,重新梳理村级权力事项,构建起涵盖村级重大决策、村级采购、村民宅基地审批等11个方面、36个事项的村级权力运行标准体系,并逐项明确标准的责任主体、事项流程、流程要求、监督依据、保障措施等内容,最终形成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地方标准体系,切实将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此外,宁海县还及时提炼总结“36条”中普适性较强的内容,制定为《村务管理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规范》等3项村务管理领域国家标准。
乡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引导各地将标准化原理、标准化方法引入乡村治理,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途径,从宁海“36条”到象山“村民说事”,先后为标准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多个“宁波样本”。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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